法律紅線不能跨越,法律底線不能觸碰。要帶頭遵守和執行法律,帶頭營造依法辦事、想辦法解決問題、靠法律化解矛盾的法制環境。法制環境是影響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門管理活動的重要環境。對於公共部門的管理活動,法律環境起著規範和保障的作用。法治環境的好壞是反映壹個社會和壹個國家管理水平的重要標誌。法律環境的基本因素主要包括:憲法、法律法規的功能和作用,法律制度的特點和法律價值觀,例如,關於人權保障和法律審判的規定,法律程序的制度化和穩定性程度,各公共部門特別是政府機構之間的權力分配關系,立法程序等。在現代社會中,法律環境對公共秩序的獲得、公共管理活動的常態化和可持續性,乃至公共管理人員對自身決策的法律責任都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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