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我國《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所有從事室內裝飾活動的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都必須按照原輕工業部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的《中國室內裝飾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管理規定》的要求,申請資質證書,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在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接室內裝飾工程,從事室內裝飾業務。
無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得承接室內裝飾工程,從事室內裝飾經營活動。
取得室內裝飾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和企業,必須按期接受發證部門的資質審查和年檢。逾期不接受資質審查和年檢的,資質證書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