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責任的構成要素包括:
1.主體,行政違法是行政責任的前提。如果主體的行為不構成行政違法,就不能產生行政責任。也就是說,並不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的所有行為都產生行政責任,只有在存在行政違法行為的情況下才會產生行政責任。
2.現代法治社會的行政責任,不僅要求權力(權利)和職責(義務)的合法性,還要求承擔責任的法律依據。因此,行政責任的方式和內容應當由法律規定。否則很難承擔責任。
3.責任能力,行為人不具有法律責任能力,即使其行為構成行政違法,也不會被追究或承擔行政責任。對於行政主體,對其責任能力的確認沒有特殊要求,只要是國家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即可。
對於行政相對人中的公民,法律責任能力的認定必須是達到法定年齡,智力正常,否則即使存在行政違法行為,也不能追究行政責任。
4、行為過錯,行為是主觀和客觀的統壹,行為主體不承擔主觀無過錯行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