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誌願者協會在服務過程中,誌願者的安全應該由誰來負責?

誌願者協會在服務過程中,誌願者的安全應該由誰來負責?

這個問題有點復雜,因為目前國內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首先,妳們協會是學校組織還是社會組織?

如果學校的組織(指在學校合法註冊)發生安全事故,學校首先對學生負責,學校是責任主體。如果妳的活動是在沒有得到學校允許的情況下,或者沒有告知學校老師的情況下,私自組織的,如果組織者在活動前提前告知了安全問題,已經說明不服從管理是要負責的,那就是學生自己。

社會組織,我相信都是願意參加壹個誌願服務的,所以之前肯定要知道活動有哪些不安全的地方,如果信息到位,妳就要負責任。

個人認為,如果妳和當事人達成了自願服務協議,但是對方沒有告訴妳服務的危險性是什麽,這本來是可以避免的,那麽當事人就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

但妳是自願為誌願者服務的,所以妳要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目前這壹塊真的不好說,因為沒有具體的規章制度來保障,妳是自願的。很多時候,妳需要自己承擔責任。所以安全也是重中之重。組織者壹般最好清楚的知道什麽是風險因素,提前告知,明確責任人。這樣更好。祝妳好運!

  • 上一篇: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購買工作崗位有區別嗎?
  • 下一篇:中國認定恐怖主義的標準是什麽?謝謝大神,幫幫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