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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願者有報酬嗎?

誌願者沒有工資。根據聯合國的相關定義,誌願者是指不獲取任何利益、金錢、名利,自願為公眾利益服務的積極分子。所以誌願者是沒有工資的,但是對於壹些長時間、長距離的誌願活動,會有食宿交通方面的補貼。誌願者自願參加社會福利服務,而不是職業,所以誌願者沒有報酬。但是,沒有工資不代表誌願者只是工作沒有飯吃。所以,從事誌願者工作,組織單位還是要發補貼的。有壹定的生活補貼,否則誌願者的生活得不到保障,難以為繼。

最近國家出臺政策,對壹線防疫人員進行財政補貼。壹線醫護人員,壹天300塊。其他壹線人員每天200元。其他相關人員,每天100元。這種壹天100元的福利,恐怕只有單位派出的誌願者才能享受到。沒有強迫誌願者為他人檢查和登記。所有誌願者都是自願參加的,不管他怎麽想,都是他自己的意願決定的。去壹線,參與疫情防控,誌願者沒想過賺錢,所以誌願者很偉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誌願服務以及與誌願服務相關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誌願服務,是指誌願者、誌願服務組織和其他組織自願、無償地向社會或者他人提供的公共服務。

第三條誌願服務應當遵循自願、無償、平等、誠信、合法的原則,不得違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眾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危害國家安全。

第二十八條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其他組織為誌願服務提供場所和其他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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