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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和生產企業的區別

法律分析:1,不同含義:廠家主要包裝食品和輕工產品供應商;制造商廣為人知,被認為是渠道的源頭和中心。2.對所生產產品的控制程度不同:生產企業是指具有獨立生產和銷售部分產品的資質和能力的企業,不受其他任何個人或企業的約束;當制造商生產某種產品時,其產量、質量、數量、加工材料等。都被另壹個企業或個人控制。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持批準文件和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審批機關對許可項目的經營期限有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對經營期限進行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壹般經營項目的,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壹個或者多個經營類別,並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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