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招標公告屬於要約邀請。招標文件本質上是招標公告內容的具體化,因此也屬於要約邀請的範疇。所謂要約邀請,按照合同法第15條的規定,是指期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所謂要約,根據《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是指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意義上的招標,是指招標人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以吸引其投標,是要約邀請。
投標是指投標人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招標人發出的包括合同主要條款在內的意思表示,屬於要約。但招標文件不同於合同法意義上的壹般要約邀請,這部法律對招標文件的編制和內容都做了嚴格的規定。
擴展數據:
合同分類:
第壹,計劃承包和總承包。
任何根據國家經濟計劃直接簽訂的合同,都叫計劃合同。如企業法人根據國家計劃簽訂的購銷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
普通合同,也稱計劃外合同,不是以國家計劃為基礎的。公民之間的契約是典型的無計劃契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以來,計劃合同日益減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合同已經被控制在很小的範圍內。
二、雙邊合同和單邊合同
雙務合同是雙方都承擔義務的合同,雙方的義務和權利是相互聯系、互為因果的。如買賣合同、承包合同、委托合同(無償和有償兩種)和保管合同(無償和有償兩種)。
單方合同是指只有壹方承擔義務,另壹方只享有權利的合同。贈與(唯壹的純免費合同)、自然借貸(免費和有償都有)等合同是典型的單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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