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殯葬設施的建設,國家也有嚴格的管控措施,比如私建墓地、墓地等殯葬基礎設施,在農村是明令禁止的,比如前陣子新媒體曝光的“骨灰樓”,就是明顯的反面教材。對於私自修建殯葬設施的責任人或主體,國家會壹查到底,給予最嚴厲的處罰。希望大家對此能有清醒的認識。
耕地和基本農田的唯壹用途是農業生產,嚴禁任何形式的非農經營。隨著殯葬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占用耕地安葬、占用基本農田建祠堂和墓地的行為將受到嚴厲打擊,不僅要求拆遷復墾,相關責任人也將受到相應處罰。
嚴查喪葬習俗,杜絕封建迷信。
目前農村喪葬習俗,如厚葬、奢操、激情歌舞、職業喪等。,在某些地區仍然很普遍。為了防止這些喪葬習俗進壹步敗壞社會風氣,國家還將進行全面整治和嚴查,防止這些封建迷信影響我國人民的幸福生活。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五條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通過存放骨灰等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火葬具體規劃,將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的新建和改造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