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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壹部民法典編纂時間是?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先後於1954、1962、1979、2001四次開始制定和編纂民法典。

1954年9月,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新中國第壹部憲法頒布。隨即,全國人大開始在憲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幾部關鍵的治國法律,民法和刑法的起草也在當年啟動。到1956,1922年2月,民法典草案已經完成,共525條,包括總則、所有權、債務和繼承,主要參照蘇聯民法典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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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15: 08,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宣告中國“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為***7編和1260編,各編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

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壹項重大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依法治國的重大部署。編纂民法典是對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人格權等我國現有民事法律規範進行全面系統的編纂,形成壹部具有中國特色、反映時代特征、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

新民周刊-由民法典編纂的前世

全國人大——中國民法典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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