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業務範圍
1.依法開展國內外公開募捐活動;
2.組織實施符合基金會宗旨的資助、服務和救災援助項目;
3.開展各種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動;
4.支持和組織實施青年研究和非營利組織發展研究;
5.根據法律法規並經批準,獎勵優秀青年人才和為青年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
6.開展與臺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外國友好團體和人士、國際青年組織和非營利組織的友好交流與合作。
二。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1.監事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的財務會計資料;
2.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3.監事有權向董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向登記主管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主管稅務、會計部門反映情況。
法律依據: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章程第三條。基金會的使命是通過金融服務、利益表達和社會倡導,幫助青少年提升能力,改善成長環境。
基金會倡導“社會責任、創新進取、以人為本、追求卓越”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