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在中國離婚訴訟中如何分配海外財產?

在中國離婚訴訟中如何分配海外財產?

法律分析:法院只能分割夫妻財產中屬於中國的部分,當事人可以在當地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將財產折價出售後回國根據中國的法律進行分割。1.婚前財產歸雙方所有。2.夫妻應當依法平分財產。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如何分配有書面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 上一篇:制度和方法有什麽區別?
  • 下一篇:中國鐵路局勞務分包模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