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犬並已向當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的,城管抓犬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沒有養狗證明,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城管抓狗是合法的。
城市管理是指對本市城市管理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對本市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管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從以上內容可以知道,如果沒有養犬證,城管抓狗是合法的。也希望大家多了解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三十條
養犬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當地犬類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登記。
攜犬出戶的,應當佩戴犬牌,並按照規定采取拴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和傳播疾病。
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對本轄區內的流浪狗、流浪貓進行控制和處置,防止疫情擴散。
縣級人民政府、鄉級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養犬的防疫管理工作。
犬類防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