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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環保聯合會章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本團體的名稱為:中華環境保護聯合會;英文名:中華全國環境聯合會;簡稱:ACEF。

第二條本組織是由熱心環境保護的企業、事業單位、團體和人士自願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聯合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其宗旨是圍繞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國家環境保護目標、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發揮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和中國及全人類環境事業的進步與發展。主要任務是組織協調各方面社會資源,參與環境事業,加強社會監督,維護公眾環境權益,協助和監督政府實現國家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促進我國環境事業發展;組織和參與國際民間環境交流與合作,維護我國良好的國際環境形象,為我國環保組織建立與社會合作和監督的平臺;

(註:更詳細的公司章程請參考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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