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壹定時期內只為壹定範圍的人所知悉;
2.國家機密受法律保護。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3、保守國家秘密工作,實行積極預防、突出重點、依法管理,既保證國家秘密的安全,又有利於信息資源的合理利用;
4.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國家保密行政部門主管全國保密工作;
5.縣級以上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保密工作。國家機關、單位和涉及國家秘密的機關,應當管理本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七條
機關、單位應當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保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