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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是什麽時候修訂的?

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修訂通過,並於2月29日起施行。2012 10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再次修訂,自2013 10起施行。

“監獄法”是國家制定的、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調整監獄執行活動中壹定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它是國家刑法的壹個組成部分。其調整的主要對象是監獄對罪犯執行刑罰時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

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於2月29日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修訂通過,並於2月29日1994起施行。目前執行206544。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壹

為了正確執行刑罰,懲罰和改造罪犯,預防和減少犯罪,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

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在監獄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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