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規定,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當堅持中國* * *產黨領導,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受的新發展理念,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以* * *促繁榮,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幹部配置優先、要素配置優先、資金投入優先、公共服務優先;

2.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保障農民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維護農民根本利益;

3、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推進綠色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4.堅持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高質量發展,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5、堅持因地制宜,規劃先行,循序漸進,符合村莊發展規律,根據村莊的歷史文化、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基礎進行分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五條

國家鞏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發展和壯大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

  • 上一篇:為什麽中國沒有動物保護法?
  • 下一篇: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