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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費的服務範圍

法律分析:1。二手房買賣中介費:服務包括房產政策咨詢、需求登記、媒體發布、匹配看房、談判協調、簽訂中介合同等。收費標準為成交價的2%,雙方各承擔50%。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2.權證辦理服務費:服務內容包括簽訂買賣合同,代理辦理產權證、土地證,代理銀行貸款辦理抵押解除。收費標準為交易總價的0.2%,雙方各承擔50%,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3.物業交付服務費:內容包括協助戶口遷出,協助辦理水、電、有線電視過戶,費用結算。收費標準為交易總價的0.2%,雙方各承擔50%。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4.房地產咨詢服務費:根據咨詢服務所需時間和工作復雜程度,結合咨詢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壹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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