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抱怨的好處是快捷方便。讓勞動監察大隊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可以追回。如果調解不成功,只能進行下壹步。
3.向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被派遣勞動者告知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扣減用工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協議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民法典》第壹條規定,民法典實施後因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適用民法典的規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適用當時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典實施前的法律事實持續到民法典實施後。因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適用民法典的規定,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條是指《民法典》施行前因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當時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只是適用民法典的規定更有利於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