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憲法在序言中莊嚴宣告:“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我國各族人民的鬥爭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自己的根本活動準則,都有責任維護憲法的尊嚴,保證憲法的實施。”文本第五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社會主義中國以最高法律憲法的形式確認了憲法法律至上的原則,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奠定了觀念和制度基礎。同時,基於中國* * *產黨執政黨的特殊地位,中國* * *產黨黨章在總綱中也明確指出“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上述規定是“憲法和法律至上”的制度表達,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深刻把握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