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法性b .中立性c .參與性d .公開性e .時限
正當程序的特征包括中立性、合理性、排他性、可操作性、平等參與性、自主性、適時終止性和開放性等價值。DueprocessofLaw通常翻譯為“法律的正當程序”或“正當程序”。作為壹個重要的法治理念和憲法原則,它起源於英國所推崇的“自然正義”,並在美國傳播到世界各地。關註程序正義日益成為現代法治國家不變的價值取向。
正當程序的特征包括中立性、合理性、排他性、可操作性、平等參與性、自主性、適時終止性和開放性等價值。DueprocessofLaw包括beam,通常翻譯為“法律的正當程序”或“正當程序”。作為壹個重要的法治理念和憲法原則,它起源於英國的“自然正義”,在美國傳播到世界各地。關註程序正義日益成為現代法治國家不變的價值取向。
正當程序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人權益的行政行為時,必須遵循正當的法定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對人,向相對人說明行為的依據和理由,聽取相對人的陳述和申辯,事後為相對人提供相應的救濟渠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後,除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外,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