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法經營
首先,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可能會為了壹些私利而選擇非法經營。畢竟很多時候,他們不按照文件辦事,就可以非法經營牟利。所以文件下來後,部分地區還是會有工作人員選擇性地按原價收取轉讓費。主要目的是獲取壹些非法利潤。這種行為往往是違法的,群眾發現後可以相應舉報。
第二,文件沒有被批準。
對於很多人來說,在文件還沒批下來的時候,並不會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規定的過渡費,而是選擇按照原來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主要原因是相關文件沒有批下來。對於這部分人來說,他們最需要的往往是壹種按照原文件計劃執行的手段。畢竟沒有審批通過的文件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第三,獲得了壹些政府人員的許可。
對於壹些已經獲得政府相關部門許可的被執行人來說,在辦案過程中,選擇執行舊方案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相關部門的默許。他們之所以得到默許,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之間的壹個口頭約定,或者他們之間的某種合作關系。因此,文件獲批後,部分被執行人仍選擇按原收費標準收取過渡費。
註:對於很多工作人員來說,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文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