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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碩士人才的引進與待遇

舟山人才引進政策:

1.高端人才企業短缺概念的界定。指從市外引進到舟山企業工作,年薪30萬元及以上的優秀專業人才。具有博士學位、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國家註冊執業證書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薪可放寬至25萬元。

2、企業緊缺高端人才申報備案制度。企業需申報高端人才招聘需求,按屬地管理原則,通過縣(區)、功能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向市人社局申報。

3.壹次性人才引進補貼標準。新引進備案崗位高端人才緊缺且入職滿6個月的企業,可申請年薪25%的壹次性人才引進補貼;對人才聚集效應明顯、人才作用發揮充分、人才創新和競爭力提升明顯、經濟和社會效益良好的企業,給予相應的人才引進獎勵。

出臺後企業、事業單位、行政單位的待遇有壹些差別。壹般來說,用人單位可以在3年內免費提供過渡房。但對企業內碩士按1萬元/人/月、博士按30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期限不限),對企業按碩士3萬元/人、博士8萬元/人的標準給予安家費。黨政機關主要給予政治待遇,碩士可以任命為副科級領導,博士可以任命為正科級領導。

企業缺高端人才的基本條件:

(壹)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經歷、專業、技能等條件;

(3)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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