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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確認主治醫生檢查需要哪些材料?

現場審核確認所需文件及相關材料:(以當地註冊通知為準)

1,壹份《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A4規格);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4.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書或任職證書原件;

5.相關資質證書原件。

擴展資料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頒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1,報考人員須在相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外科工作;報考內科主治醫師的,應當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對現崗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報名時還應提交準入資格文件。

2、報名參加內科醫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在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內科主治醫師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考試,不分單位性質和戶籍,根據所在科室報考相關科目。

妳所學的專業必須與妳所申請的專業相對應(或相近)。比如學藥學的,只能報考藥學資格,不能報考護理資格等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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