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2.對大多數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3.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護理費標準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4.護理費壹般每天100元左右。
護理人員的工資構成:
1.底薪:通常是護理服務的起點,根據地區、經歷、服務內容的不同而不同;
2.加班:如果護工需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提供服務,可能會有額外的加班費用;
3.節假日工資: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時,護工可能獲得較高的工資;
4.夜間津貼:如果護工需要在夜間提供服務,可能會有專門的夜間津貼;
5.特殊服務費:對於需要特殊護理技能或額外勞動強度的服務,可能會有額外的特殊服務費;
6.交通補貼:護工需要長途通勤的,可能會有交通補貼;
7.食宿:如果護工提供全天候服務,用人單位可能需要提供食宿或相應的補貼。
綜上所述,在家照顧老人的費用根據被照顧者的自理能力而有所不同。完全不能自理者的費用為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為40%,部分為30%,護理費通常為每天100元左右。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壹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原則上有1名護理人員,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