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取消壹些募集資金專用賬戶是不好的。
擴展數據: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規範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的通知》(發改辦財[2011]253號)的要求和有關規定,現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法合規募集運作情況說明如下:
(1)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只能通過私募(非公開)方式向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對象募集,投資者為機構投資者和合格自然人投資者。
(2)募集資金僅針對特定對象,不得通過媒體(包括企業網站)、在社區張貼通知、向社會散發傳單、手機發送短信或舉辦講座、講座等變相宣傳方式(包括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機構櫃臺放置招聘簡章)直接或間接向不特定對象宣傳。
(三)資金募集人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不得承諾固定回報。
(4)單個投資者投資金額必須超過人民幣654.38+0萬元;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人應當以自有資本的貨幣出資,不得接受多個投資人的委托認購股權投資基金的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