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專利技術的意義在於

專利技術的意義在於

法律分析:1,壟斷市場

壹個產品只要被授予專利權,就相當於在市場上擁有了獨占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使用或者進口該專利產品。所以,專利對於占領和保護市場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2.防止別人模仿。

本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或技術壹旦獲得專利,無論是通過發表論文、常州專利申請或參加學術會議或展覽等方式公開該技術,還是通過其他方式公開,都是在法律的保護下公開的。即使任何人通過上述渠道學習或掌握了這項技術,在該技術被授予專利後,也不能隨便使用。

3.專利可以出售和許可。

申請專利並經專利局審查後,授予專利權,從而成為公認的無形資產,具有經濟價值,可以作為商品轉讓和出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單位,申請被批準後,單位成為專利權人。單位可以依法處分其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應用。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合同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七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

  • 上一篇:乘法定律是什麽?
  • 下一篇:綜藝談法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