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赤峰壹男子酒後辱罵懷孕妻子,被警方制服。警察的行為拯救了什麽?

赤峰壹男子酒後辱罵懷孕妻子,被警方制服。警察的行為拯救了什麽?

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局哈達街派出所接到壹名孕婦報警,稱被丈夫毆打。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丈夫家暴仍未停止,繼續推倒她,並打算繼續對她實施家暴,被民警制止。孕婦發現丈夫和別人聊天後,兩人發生爭執,隨後男子對妻子施暴。所幸被趕到的警察及時制止,警察的行為救了孕婦。

壹、丈夫家暴妻子被拘留。案件中,丈夫的家暴已經深深威脅到妻子和胎兒的安全。面對前來勸解的警察,他甚至不想停下來。反而對懷孕的妻子繼續家暴,最後被治安拘留十天,罰款伍佰元。當然,罰款和拘留不是目的。希望男方能認識到自己的過錯,及時反省,不要再虐待妻子。

第二,如果遇到家暴,要及時求助。在這種情況下,女方的做法是非常正確的。如遇家庭暴力,受害人壹定要保護好自身安全,及時向親友求助,或直接撥打110報警。另外,受傷後壹定要及時去醫院治療,請醫生出具盡可能詳細、準確、客觀的傷情記錄,並請派出所或當地婦聯幫助出具家暴傷情鑒定委托書。

第三,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除了保留足夠的證據,家庭暴力情節輕微的,可以向居委會、婦聯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申請調解。但暴力情節嚴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經濟困難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走投無路的時候,可以去家暴庇護救助中心申請庇護。

  • 上一篇:諸暨學院學生人才資助政策2022
  • 下一篇:自學指南:從註冊到通關指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