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2022年2月25日,廣東東莞壹女子持續高燒,到當地診所就醫。在就醫過程中,護士沒有問女子有沒有過敏藥物,也沒有做任何皮試,直接給她打了三針。本以為註射後會有退燒反應,沒想到女子連續註射三針後直接抽搐,壹直口吐白沫。經過連續搶救,她也沒有救他壹命。事情發生後,女子的未婚夫感到非常氣憤,覺得這是護士的責任,要求她們賠償。但診所負責人認為他們打的這些藥不需要做任何皮試,不需要承擔責任。具體來說,希望他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診所的醫生認為,這是由於該婦女因新冠肺炎感染和持續高燒而死亡,與他們無關。但其未婚夫要求診所支付654.38+0萬余元賠償金。所以診所的醫務人員要求等法醫檢驗報告確定具體死因後再確定誰該承擔責任。現在警方和當地衛生部門介入此事,下壹步的調查研究正在進行中。
我覺得這家診所作為私人醫療機構,有壹定的責任。不管護士在給女性打針的過程中犯了什麽錯誤或者其他責任,都需要為這件事承擔壹定的責任。壹是雙方協商確定賠償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將通過法律途徑進行最終判決。在這個特殊的階段,各個醫院和診所的患者非常多,相關人員壹定要註意不要造成醫療事故,否則會面臨各種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