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65438+10月31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四)》。最高人民法院民壹庭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勞動關系是最重要的社會關系之壹,依法妥善維護勞動關系穩定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解釋四》的頒布實施,對於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規範正確處理勞動爭議案件、促進司法公正、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具有重要意義。
問: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已出臺四個司法解釋。今後妳們準備采取什麽措施繼續做好勞動案件的審判工作?今後還會繼續制定新的司法解釋嗎?
答:勞動爭議案件在壹定時期內仍將是民事爭議案件中的熱點和難點。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將圍繞以下幾個方面,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做出積極貢獻:
壹是堅持平等保護,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是堅持裁審銜接,切實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
三是堅持監督指導,切實加強勞動爭議案件的審判指導。
四是以調解為主,充分發揮訴訟調解和人民調解的作用。
今後,我們將及時梳理勞動爭議審判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審判經驗。對疑難復雜的問題,以指導意見或規範性文件的形式統壹規範,必要時按程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