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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在法律上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1,換法不同。因為股東的變更,股權收購必須到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而有些資產收購不需要辦理工商變更手續。如果收購的資產是房產,必須在房產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當然,如果收購目標公司的全部資產,被收購企業必須在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2.不同的債務。股權收購後,股東應根據股權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債務,而資產收購後目標公司原有債務仍由其承擔。

3.不同的稅。股權轉讓後,增資的個人所得稅由股東繳納,資產轉讓後,目標企業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

4.受影響的第三方是不同的。在股權收購中,目標企業的其他股東具有最大的影響力,而在資產收購中,享有資產權利的人,如擔保人、抵押人、商標權人、專利權人等。,擁有最大的影響力,資產的轉讓必須得到相關權利人的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的方式。

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進行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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