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調整後的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每月1970元。
二、調整後本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21元每小時。
以上標準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以下幾項: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或特殊工作環境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非工資勞動保險待遇;雇主支付給工人的非貨幣補貼。
用人單位有條件為勞動者提供住宿的,除此支出外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能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18 8月10《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