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高等學校法學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畢業,具有法律專門知識的;
(5)品行良好。
司法考試的其他規定。
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七條國家司法考試每年舉行壹次。具體考試時間及相關安排將在考試前三個月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考生應當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第九條國家司法考試采用全國統壹命題。國家司法考試的命題範圍以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準。
參考以上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