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體可以咨詢地稅局。
擴展數據:
1.“階梯水價”是對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的俗稱。“階梯水價”充分發揮了市場和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和用水需求調節中的作用,擴大了水價調整的空間,增強了企業和居民的節水意識,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階梯式計量水價將水價分為兩段或多段,每段都有壹個不變的單位水價,但單位水價會隨著用水分段而提高。
2.“階梯水價”的基本特征是用水越多,水價越貴。比如有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價設定在兩個分界點,從而形成三個收費標準:用水量15噸以內的0.6元∕噸,用水量0.4元∕噸的15-20噸,用水量20噸以上的2.1元∕噸。缺水城市可以實行高累進加價制度。3.早在2002年4月1日,中國國務院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壹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的通知》,要求進壹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通知要求省級以上城市在2003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其他城市在2005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
4.2014 1.3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布《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有城市原則上全面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為配合“階梯水價”制度的實施,科技含量較高的“階梯水價表”已投放市場。
參考資料:
用水累進定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