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9四月的夜裏,我姐夫和河北男子的姐姐因為家庭瑣事在田豐家門前發生了爭執。我姐夫用壹把尖刀刺傷了他姐姐的腹部。河北男子見妹妹被刺,舉起鐵鍬制止,雙方發生沖突。最後田豐重傷妹夫,不治身亡。
2065438+2008年7月,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法院認為,河北男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屬於防衛過當,判處有期徒刑6年。二審改判三年監禁。隨後,該河北男子進行了投訴。2019年8月23日,檢察院對河北男子作出不起訴決定,無罪釋放。此時,這位河北男子因殺害妹夫已被拘留856天。因為被判無罪,65438年2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賠償河北男子申請國家賠償壹案32萬元。
因田豐在壹審、二審中被判有罪,依法向死者家屬賠償30萬元。終審宣判無罪後,起訴要求死者家屬返還30萬元賠償金。2020年9月11日下午,田豐起訴死者家屬返還賠償金壹案在保定市徐水區法院開庭審理。死者家屬尚未對案件判決做出答復。
以上是事件的發展。壹波三折後,河北男子的護士將姐夫毆打致死,終審宣判無罪。看來田豐是無辜的。之前支付給死者家屬的賠償金是對犯罪的懲罰。從他被判無罪的那壹刻起,賠償金就應該返還給河北男子。這是從法律的角度,重點也會轉向人情。田豐案的起因是女性急於保護自己的姐妹。女性在傳統家庭中仍然普遍處於劣勢。我姐夫可以因為壹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傷害河北男人和姐妹。此時,姐夫是施虐者,姐姐是受害者。河北男子保護妹妹是正義之舉。正義不應該叫正義?受害者?買單和過於防禦不應該成為肇事者扭轉風向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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