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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法是什麽時候完成的?

1652。

《自由法》(全稱《程序形式的自由法或還原的現實管理制度》)是英國學者傑拉爾德·溫斯坦創作的法律著作,最早出版於1652年。中文譯本收錄在《溫斯坦利選集》中。

在《自由法》壹書中,溫斯坦以制定法律條文的形式提出了未來社會的基本綱領,描繪了壹幅以土地公有制為基礎的和諧國家的藍圖。在這本書中,溫斯坦用了近四分之三的篇幅闡述了他的法律思想和政治思想,剩下的就是他的包括12部部門法和64部規章在內的法律體系。

作品思想

《自由法案》提出了改造英國的全面計劃,呼籲建立“真正自由和諧的國家”,廢除私有制,消除社會不公。

溫斯坦對英國舊的封建法律進行了無情的揭露和批判,指出英國舊的封建法律是國王用法語和拉丁語制定的,有利於富有的地主。在這條法律下,受壓迫的窮人沒有得到保護,反而比以前更窮,更閑。因此,必須對其進行改革。

溫斯坦說:“法律是人們和其他造物在自己的行動中遵循的規則,以維護普遍和平。”溫斯坦指出,法律是人們遵循的“行為規則”,這當然是正確的,但“行為規則”只是法律的壹般特征,而不是法律的本質特征,因此溫斯坦的法律概念仍然未能揭示法律的真正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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