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障;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經驗。
中國憲法確立了中國* * *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是壹致的。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人民才能當家作主,法治才能有序推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時代要求: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除了原則之外,還應該有另壹個關鍵要素,即現代性。這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適應改革開放和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進步的發展規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現代性和時代性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生命力、生命力和可持續性。我們要建設的法治是現代國家的法治,不是古代的,當然也不是西方國家的。我們不能在反思現代性和法治的壹般規律上妥協。
現代法治強調法律對權力的支配和制約,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強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和審判權,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強調法院在法治運行體系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