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清政府派來談判的代表對國際規則知之甚少,對英方的長期租借要求也沒多想,只好簽了條約。但是,總督李鴻章對此事有所警惕。他敏銳地意識到,英國人壹定別有用心,百年租約絕不會是簡單的搬家。
於是李鴻章試圖詢問其他國家,希望搞清楚英國人為什麽會提出這個要求。他努力工作,利用他在國際社會的關系,終於從壹些外國朋友那裏得到了真相。原來,根據當時的國際法,如果壹塊土地租賃了100年,原物還沒有收回,其主權就默認為租賃國所有,成為租賃國的領土。
清政府壹直閉關鎖國,不了解這些國際法規。但李鴻章通過他的外交手腕,終於識破了隱藏在長租背後的英國陰謀——那就是永遠征服香港。為了防止香港落入英國的魔掌,李鴻章堅持英方只能留在99年的租期內,絕不允許多留壹天。
香港租賃條約簽署背景:
19世紀下半葉,英國對華貿易逆差嚴重。英國為了擴大在中國的利益和影響,多次發動侵略戰爭,迫使清政府簽訂了壹系列不平等條約。1842年,《南京條約》的簽訂迫使清政府割讓香港島;1860年,《北京條約》的簽訂迫使清政府割讓九龍半島南部。
然而,英國並不滿足,還想進壹步擴大香港的版圖,以建立更多的軍事基地和商業設施。與此同時,法、俄等列強也在中國沿海租借港口,劃定勢力範圍,對英國構成威脅和挑戰。英國為了維持在中國的統治地位,決定要求清朝租借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