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犯規行為,包括:從背後放鏟或踢對方腳踝等直接危及對方球員的行為;踩對手(2006年世界杯魯尼踩了卡瓦略下體,直接被罰下);鎖喉對手;用頭撞對手;(最著名的是2006年世界杯決賽,齊達內頭把馬特拉齊紅牌罰下);(貝克漢姆在1998世界杯報復阿根廷西蒙尼被紅牌驅逐)向對方球員或其他人吐痰,包括裁判和教練;禁區內故意手球;使用攻擊性、侮辱性或辱罵性語言;(梅西在美洲杯辱罵馬德勒,被出示紅牌)行為引發沖突;(卡卡在大聯盟對科林不友好被罰下)朝對方扔草等東西;隊友互相吃;(2015紐卡斯爾球員鮑耶與戴爾發生沖突,直接被罰下)搶奪裁判紅黃牌等“越權”行為;踢男孩和擡擔架的人;(代表人物阿紮爾和馬斯切拉諾)有沒有道德行為,比如暴力對待闖入球場的小動物;(何塞·吉梅內斯(Jose gimenez)抓住小狗的脖子扔向對方球迷的看臺)有很多行為也會被紅牌罰下。總結起來,基本可以歸結為球場暴力,危及對手,引發沖突等等。不雅的行為,如向對方扔草、踢球等。,也會被吹紅牌。所以球員需要註意自己的行為,否則會被紅牌罰下,被動的球隊是自己的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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