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知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壹,仍出借的;
2.明知司機沒有放貸資格;
3.明知駕駛人飲酒或者吸毒,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不需要承擔責任,但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保證您的車輛性能良好;
2.借款人需要合法持有駕駛證(借款人無證駕駛,車主需要承擔更多連帶責任);
3.借款人無酒駕、毒駕或危險駕駛行為。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過錯責任的責任形式應當是單向連帶責任,即混合責任。規定是機動車使用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損害也有過錯的,根據其過錯的程度和原因承擔責任,即相應的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過錯主要表現為明知使用者無駕駛資格,明知使用者處於醉酒等不適宜駕駛狀態,明知其機動車有故障而不告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
(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並且該缺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壹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機動車安全駕駛的疾病,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