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權屬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於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4次會議通過,自2009年6月10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於200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6次會議通過,自2009年6月10日起施行。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已於2015 12 10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並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擴展數據
物權法的性質是私法:私法的性質是以民法的性質為基礎的;物權法調整的基本內容仍然是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
物權法就是物權法;物權法是強制性的法律;物權法是普通法;物權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則是貫穿壹部法律始終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在我國的立法和理論中,有壹種習慣是確定壹部法律的基本原則:物權法定原則;壹物壹權原則;公開和公眾信任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權屬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