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醉酒駕車犯罪適用法律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醉酒駕車犯罪適用法律的意見

法律分析:為了依法嚴肅處理醉駕犯罪,統壹法律適用標準,充分發揮懲罰和預防犯罪的功能,有效遏制醉駕犯罪的多發態勢。為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有必要規範醉酒駕車犯罪的法律適用。壹是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嚴懲酒駕犯罪。二、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適當裁量刑罰。第三,統壹法律適用,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上一篇:1萬元的訴訟費是多少?
  • 下一篇:做高鐵和安檢時不能帶的東西。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