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
1.醉酒者違反治安管理,應予處罰。
2.醉酒的人對自己有危險或者對他人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采取保護性措施將其約束至清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
2.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