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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女兒的丈夫。
也叫“女婿”“姐夫”。
在北方壹些地方,也是女兒家,是對丈夫的尊稱。
讓壹個男人成為這個家庭的女婿
過去:
也就是所謂的“倒門”,學名是“過繼”,過門女婿就是男方與女方結婚,屬於女方家庭成員。
傳統習俗是,子女要隨上門女婿後隨女方姓。其實這是壹種歧視上門女婿的壞習慣。
現在是新社會,沒有尊嚴可言。只要兩個人相愛,孝敬父母,對工作都有好處。他們住在那裏的時候,任何關於子女姓氏的事情都可以協商解決。過去那些封建的東西,慢慢被人們遺忘了!
根據法律,孩子可以選擇任何壹個姓氏。男女地位平等。無論是女方去男方家,還是男方去女方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解放後,中國的法律和政策都否定了招女婿(所謂倒插女婿、上門女婿)歧視男性的社會陋習,認為男女也有平等的家庭和社會地位。同時,為了貫徹計劃生育政策,鼓勵移風易俗,讓男人去女人家。至於孩子出生隨父姓還是隨母姓,法律賦予每個公民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