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資格證書是申請律師執業、從事律師職業的資格證書,通過全國統壹考試或者考核取得。2002年後,該證書被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代。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律師資格證書視為取得律師職業資格、律師資格、律師資格等。
國家對律師實行職業資格和執業資格雙證管理;
如果想以律師身份執業,還是需要考取律師執業證或者律師工作證。原則上必須是本科學歷,法律專業或者具有法律工作實踐的非法律專業。特殊情況下可以是法律大專學歷。2008年,沒有拿到畢業證的大四學生也可以參考壹下!現在考試叫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證書是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是指律師履行職責、開展業務活動的工作機構。律師事務所的組織由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監督管理。律師事務所應當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資產654.38億元人民幣以上,有符合《律師法》規定的律師。
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托,在規定的業務活動範圍內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律師業務的具體分配和指導;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準,可以設立專業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以按照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立若幹業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