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同含義:
1,證據:證據。
2.證明:用壹定的材料來表現事物的真實性。
第二,文學例子不同:
1,證明:郭沫若《論漢朝政權的本質》二:“他還引用了他的後人‘耕者為奴,織者為侍’的話來證明。”
2.證明:趙樹理“登記”:“聽說他們兩個要去區裏登記,村公所不給開證明。”
第三,側重點不同:
1,佐證:不能直接證明爭議事實,但可以通過證明其他取證來源的可靠性來補強證據。
2.證明:用證據證明事實。目擊者或證據。
法律依據:《刑法》第壹百條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參軍或者就業時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情況,不得隱瞞。犯罪時不滿18歲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