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灌裝噴霧易燃易爆,進安檢的時候被拒絕攜帶。
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和規範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是指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和列車上對旅客及其隨身攜帶、托運的行李進行檢查的活動。
前款所稱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質和傳染病病原體,以及槍支彈藥、管制器具和其他可能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儀器、物品。禁止或限制攜帶物品的種類和數量由國家鐵路局會同公安部規定並公布。
第三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車站、列車等服務場所以多種方式公布禁止或者限制攜帶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來源:鐵路客運安全檢查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