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扶負責人的工作要求(1)幫扶負責人的工作態度要求四保:保常去。我保證我理解。各種扶貧政策都要理解並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保證熟悉。熟悉貧困戶的基本情況,熟悉貧困戶應享受的政策,熟悉各項指標,熟悉工作進度要求。答應去做。工作要經常和“6戶”“6村”比。(2)對負責人工作能力的要求是成為六種人:好老師。給貧困戶講好政策。老中醫。為貧困戶找出疾病的根源。設計師。為貧困戶設計扶貧路徑,制定幫扶措施。壹個建築工人。幫助貧困戶建幸福樓。聯絡官。成為各級政府和貧困戶之間的紐帶和橋梁。刺繡工。繡花,特別是扶貧檔案,扶貧手冊,貧困戶月收入登記表,貧困戶退出信息表,七證三約,壹定要準確壹致,不能有矛盾。(3)幫扶責任人的工作標準要求是五個“壹站式清掃”:1。明確貧困戶的基本情況。2.明確扶貧政策。2.明確扶貧政策。3.貧困戶應該享受的政策是明確的。4.明確貧困戶已享受的政策。5.明確貧困戶享受的各項政策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