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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偷稅不追究刑事責任嗎?

法律分析:符合壹定條件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對逃稅的初犯有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特別規定。根據修正案規定,偷逃稅款達到規定的數額和比例標準,已構成初犯的,符合以下三個前提條件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壹是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後,應補繳稅款;二是繳納滯納金;三是受到稅務機關行政處罰。這裏有必要對第三個條件的含義作壹些特殊的解釋。修正案規定,逃稅罪的初犯應在繳納稅款和滯納金後由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以免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納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類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執行;國務院有法律授權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征收、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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