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第五條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5條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的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3)明確說明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提供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