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的帶薪假期持續三天,分別是農歷正月初壹、初二、初三。這三天安排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按月工資計算:春節是法定節假日,初壹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節假日,也是帶薪假期。這三天的加班費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另外四天還清,所以另外四天還清,這四天的加班費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200%計算。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是:月工資除以壹個月的發放天數,節假日調整後壹個月的發放天數壹般為21.75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其他工作和休息措施。
第四十條在下列節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